各单位:
根据《锡山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锡委人才办〔2024〕3号)文件精神及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名额分配,我校共有5个举荐名额,被推荐人经单位负责人实名举荐后,可认定为第Ⅲ类锡山英才。为做好校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我校全职引进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推荐条件
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情况,择优推荐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可适当考虑教师的实际需求情况。
(三)限制条件
已符合锡山英才第Ⅰ类、第Ⅱ类、第Ⅲ类认定标准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说明:
第Ⅲ类锡山英才属于人才分类认定(荣誉称号),可享受相关锡山区相关服务保障(详见锡山英才小程序),与“锡山英才计划”人才项目(立项资助类)不同。本次认定不影响今后申报锡山英才计划项目。
二、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最多可推荐2名,排序上报,无合适人员可不推荐。
三、申报材料
请提供以下材料:
(一)《无锡学院第Ⅲ类锡山英才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五份,纸质版双面打印);
(二)《无锡学院第Ⅲ类锡山英才举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签字盖章)。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广泛动员、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对照限制条件进行检查,对于可以直接认定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三)各二级学院须对推荐人选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查,并在推荐材料中明确审核意见。
(四)各级学院对推荐人选要有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材料中体现。
(五)被举荐人入选后,按区级有关规定管理。
(六)各二级学院于5月8日(周三)16: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提交至行政楼41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80338@cwx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名称+锡山英才举荐”。
联系人:王辰辉
联系电话:80560031
人力资源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