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51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实际,决定2024年在无锡学院在编人员中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编的管理人员(不含各级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培训时间
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培训平台(移动端)自10月14日开始,公共科目培训平台暂时只开放移动端,电脑端计划于11月中旬左右上线,12月31日为学习平台最后关闭时间,不能跨年度补学。(具体操作详情看附件)
三、培训内容
根据年度工作开展实际情况,需完成市培训平台公共科目必修课程18学时(免修人员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属专技岗人员需参加专技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并通过考核,可认定32学时(须先完成“市培训平台”公共科目必修课程18学时)
免修人员类别(3类):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援藏、援疆和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安排的对口支援市外项目、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赴外市挂职等一年(含)以上,考核合格者;
2.新进人员(市内调动除外)当年度工作不满2个月;
3.因病休超过9个月以上的。
四、培训要求
培训完成情况作为我校在编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的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或者处分;对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培训联系
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工作人员,洪羽翔,80560036。
人事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