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23〕51号)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实际,决定2023年在无锡学院在编人员中开展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在编的管理人员(不含各级党委政府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培训时间
市培训平台自9月25日(本周一)开始,11月30日为学习进度通报节点,12月31日为学习平台最后关闭时间,不能跨年度补学。(具体操作详情看附件)
三、培训内容
根据年度工作开展实际情况,2023年对总学时不作要求,仅需完成市培训平台公共科目必修课程18学时(免修人员除外)。
免修人员类别(3类):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援藏、援疆和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安排的对口支援市外项目、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赴外市挂职等一年(含)以上,考核合格者;
2.新进人员(市内调动除外)当年度工作不满2个月;
3.因病休超过9个月以上的。
四、培训要求
培训完成情况作为我校在编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晋升、考核奖励等的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或者处分;对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培训联系
今年作为市培训平台试运行阶段,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工作人员,洪羽翔,80560036。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