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职工。申报推荐人选需在我校工作3年及以上(截至8月31日),原则上来校后年度考核至少1次“优秀”。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新时代教育工作者和“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
2.爱国爱校爱岗,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善于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和谐共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成为师生的表率。
3.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严慈相济,教学相长,为人师表,敬业奉献,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4.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5.坚持自我发展,与时俱进,勇于钻研攻关难题,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牢固树立以生为本、以师为尊的理念,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能长期积极主动为基层单位和师生员工提供方便、快捷和高质量的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管理服务意识,有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先进事例。
三、推荐指标
各党总支可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各党总支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基层组织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资格审查及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可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择优推荐。对于一线教师候选人的推荐尤其要重视所任教班级学生对其师德满意度评价。所推荐候选人须满足评选基本条件,并在党总支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其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二)资格审查
被推荐的个人按要求填写《无锡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确定
学校组织召开评选会议,票决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建议名单,报学校研究同意后,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有关说明
(一)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于8月31日15: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423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cwxu.edu.cn。
1.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报告一份,报告内容涵盖评选推荐工作小组人员名单、评选推荐过程与程序、公示情况及结果。
2.《无锡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详细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页,主要获奖荣誉相关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3.《无锡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无需报送纸质版。
(二)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将推荐评选过程落实为弘扬高尚师德、树立师表风范、深化尊师氛围的重要工作,要真正把在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教育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典型推选出来。候选人材料要客观真实。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联系人:刘恋,联系电话:0510-80560036。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