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3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教师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 以下统称教师) 。

第二章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爱国守法

(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 二 ) 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三) 团结互助,顾全大局, 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和荣誉。

( 四 )不向学生和社会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 五 ) 按照《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要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 六 )崇尚科学,远离邪教,不参与、不传播、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二条敬业爱生

( 一)爱岗敬业,热爱教育,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 二)精心备课,认真上课,讲究方式方法,不出科学性、知识性、技术性错误。

( 三 ) 按时上下课,不擅自旷课、调课,不酒后上课,上课时不外出、不会客、不抽烟、不使用手机。

(四) 端正考风考纪, 以考风促学风,不弄虚作假,严格要求学生,不纵容、包庇学生的违纪违法和违背道德等不良行为。

( 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积极支持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 六)关爱学生,理解学生,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热心帮助学生成长。

(七) 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八) 尊重学生,不出现损伤学生自尊心的言行,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九) 保护学生,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善于引导学生团结和化解学生中产生的矛盾。

(十) 正确评价学生,为学生提供平等表现、创造和成功的机会。

第三条教书育人

( 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 二)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三 ) 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 自尊、 自信、 自强、 自省,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 五 ) 坚持高尚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六)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第四条严谨治学

( 一)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勇于修正错误,精益求精。

( 二 ) 发扬学术民主,讲究学术道德,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 三)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做到学术严谨。

( 四 )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 五)树立求是认真、勤奋好学、虚心踏实、慎思明辨的学风,从思想、道德、学识上加强修养。

( 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拓

展知识覆盖面;了解和掌握前沿科技信息知识,并用于教育教学。

第五条服务社会

( 一)心系社会,敢于担当,联系实际,勇于实践,树立追求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人生态度。

( 二)积极服务大众,能够产学研用结合,能够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不懈努力。

( 三 ) 积极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

( 四 ) 热心公益事业,愿意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咨询。

第六条为人师表

(一)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行一致,举止文明, 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二) 诚实守信、淡泊名利,公正廉洁、踏实严谨, 以高尚师德师风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 三)做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模范,彰显人民教师的人格魅力。

( 四)不借工作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和礼品,不让学生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提供服务。

( 五)坚持原则,明辨是非,主持正义,倡导先进,勇于抵制不正之风。

( 六 )尊重同事,团结协作,追求学校、团队和个人事业的共同发展。

(七) 不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

(八) 注重仪表,教学区穿着服装做到整齐、整洁、大方、得体。

(九) 举止文明,礼貌大方,包括坐、立、行的姿态以及动作、教态、礼仪等。

(十) 语言规范、准确、健康、纯洁,不把低级庸俗、粗鲁污秽的语言带到课堂,不用尖酸刻薄、有伤风雅的侮辱性语言挖苦、嘲弄、辱骂学生,不讲粗话、怪话和脏话。

(十一) 谦虚谨慎,妥善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维护同事之间团结,不相互诋毁。

(十二) 不因学生表现、学习成绩好坏、家庭背景或与教师的近疏情况而表现不同的态度。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以学校名义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短期或兼职教师、访问学者及进修教师等人员,学校离退休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的师德行为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上一条:无锡学院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下一条:锡院委〔2021〕51号 关于印发《无锡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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